出院后的营养费怎么算 营养费怎么算

导读 大家好,我是小典,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出院后的营养费怎么算,营养费怎么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编辑同志:

大家好,我是小典,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出院后的营养费怎么算,营养费怎么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编辑同志:我那正在上小学的孩子最近又惹祸了。

2、他在放学路上与同学发生争执,用砖头将同学的头打破了。

3、作为家长,我同意赔偿对方孩子的医药费。

4、可对方孩子的家长不但提出了赔偿孩子医药费的要求,还提出了一笔不菲的营养费赔付要求。

5、我认为数额太大,拒绝给付,他要上法院告我。

6、请问营养费该不该给,该给多少?读者顺法顺法:您好!编辑部将您的来信转给了我,现在由我为您解答。

7、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伤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8、《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10、”根据这两条法律的规定,营养费应当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您应该给付。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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