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菱明确了油耗索赔

导读 针对澳大利亚三菱汽车有限公司(MMAL)的诉讼源于心怀不满的维多利亚车主泽尔科·贝戈维奇(ZelkoBegovic),他于2017年购买了一辆新的MY16三菱

针对澳大利亚三菱汽车有限公司(MMAL)的诉讼源于心怀不满的维多利亚车主泽尔科·贝戈维奇(ZelkoBegovic),他于2017年购买了一辆新的MY16三菱Triton,随后声称该车在现实世界中消耗的燃油比-甚至比他之前的2008Triton更渴。制造商对这款ute经济标签的宣称

MMAL最终被维多利亚民事和行政法庭(VCAT)下令退还Begovic购买新款Triton的价格,理由是该产品违反了第18条(无误导或欺骗行为)、第54条(商品质量合格)和第56条(产品与广告描述一致)销售车辆时遵守澳大利亚消费者法。

该汽车制造商就维多利亚州最高法院的裁决提出上诉,并被洗清了后两项违规行为,但仍被认定没有遵守第18条-MMAL的裁决未获成功上诉受到质疑。

此案移交给高等法院,高等法院本周做出了有利于MMAL的裁决。

“在上诉人分别有义务在被告车辆上应用和保留燃油消耗标签的情况下,该标签的形式和内容由澳大利亚设计规则81/02规定,但上诉人没有按照该规定行为,违反了《澳大利亚消费者法》第18条,”判决书写道。

高等法院裁定驳回Begovic先生向VCAT提出的申请,但MMAL和购买车辆的经销商已被命令支付被告申请特别上诉许可和上诉本身的费用。

联邦汽车工业商会和澳大利亚汽车经销商协会都对案件的结果表示欢迎,并宣布这一判决是常识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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